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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第2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

发布时间:2019-05-29 17:02:15    来源:办公室

第2次


渭南市延安精神研究会办公室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8年11月24 日


2018年10月18日上午,会长雷民康同志在研究会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常务理事会。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如下:

一、会议审议了大事记编辑印发规则

会议认为,做好研究会的大事记编辑印发工作非常重要,准确的记录研究会的重要活动、重大事项,对于搞好和推进研究会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会议原则同意大事记编辑印发规则

会议决定:

(一)各委、办、部、站应确定人员,每月搜集整理涉及各自范围内的各项重要情况,形成相应的基础资料。内容力求全面、详实、准确,所述事项的时间、地点、人员、过程及结果等要素完备。

(二)各委、办、部、站每月10日前将上一月的基础资料送宣传委员会。

(三)宣传委员会在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一月的《大事记》编写工作。

(四)《大事记》经宣传委员会主任审核后,由主管副会长签发。

(五)《大事记》由宣传委员会负责印发、存底。每个季度印发一次。

(六)《渭南延安精神研究》每期刊登上一个季度的《大事记》。

二、会议审议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

会议认为公务用车的规范能有效的保证公务活动的开展进行,因此,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是十分必要的。

会议就公务用车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,会议原则同意公务用车管理办法,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行修改并经一定程序审批后印发。

三、会议审议了差旅费管理办法

会议认为:加强和规范出差和差旅费管理,对推进厉行节约,反对浪费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
会议原则同意《差旅费管理办法》,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行修改并经一定程序审批后印发。

四、会议审议了关于聘用人员的意见

会议听取了副会长雷晓萌关于办公室聘用人员的意见。

会议同意聘请1名办公室人员、1名会计人员和1名保洁人员,并对相关人员的业务要求、年龄、文化程度、计算机水平和薪资报酬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、统一了意见。

会议决定:

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报名聘用人员进行面试,为研究会选用优秀合适的人员。

五、会议审议了关于电脑、打印机采购问题的意见

会议认为:研究会工作的信息化、自动化是十分必要的,相应的设备配备也需要完善,会议就相应问题进行了讨论。

会议决定:

(一)此项工作由副会长雷晓萌负责,办公室主任杨忠定具体落实。

(二)设备的采购可以邀请多家商家进行竞标,选择最优者。

(三)从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中聘请一名专业教授进行技术把关。

六、会议审议了关于常务理事人员发放补助的意见

会议认为:按照中组部相关文件规定,研究会可给常务理事领导同志每人每月发放适当的通信、市内交通及资料费。补助费由7月份起执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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