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丹初,清末朝邑县(今大荔县)人。
他形容猥琐,气貌不扬,脸象枣核,眼一大一小,身材不满五尺。考中举人后,去参加知县选拔。主选官见相,厉声呵斥:“出去!”道光二十五年(1845),他考中进士,授翰林院庶吉士,后任户部主事。咸丰十一年(1861),经代理湖北巡抚胡林翼和继任巡抚严树森推荐,朝廷委任他为湖北按察使。
一天,湖广总督官文的一名副将,率领几名亲兵,闯入武昌城外一户居民家,强抢民女。女哭骂不从,竟被他们乱刀砍死。其父母进城告状,县府官员都不敢过问。阎敬铭得知,勃然大怒,要出面问案。那副将赶紧逃进总督府中,被官文藏起来。阎敬铭进府要凶犯,官文推说自己病重,拒不接见。阎敬铭即向随从传话:“去把我的被子拿来!我就在总督府的门房过道里住宿、办公,总督的病不好,我阎敬铭绝不回去!”他真的在这里住下来,一住就是三天,官文被困在府中,实在无拒客的办法,只得派人请湖北巡抚严树森和武昌知府李昌寿(复校者注:李昌寿,《春冰室野乘》作李宗寿,《十叶野闻》作李宗焘,疑有误。)来劝阎归去。严、李百般劝说,阎敬铭立誓,不惩凶手,绝不回府。官文无奈,只得出来相见,求阎息事。阎敬铭愤恨不已,岸然仰视。严树森求他给官文一个面子,他提出条件:立即交出凶犯,当众剥夺官职,押回原籍,不许逗留片时。官文只得接受条件,交出凶犯。阎敬铭立呼衙役,将其颠翻捆拿,剥去衣服,当众重杖四十,发遣边疆。(复校者注:“发遣边疆”应为“递解原籍”之误。)
同治元年(1862)后,阎敬铭先后任署理山东盐运使、署理山东巡抚、工部右侍郎等职,曾参与镇压太平军、捻军和宋景诗起义军。
光绪三年(1877),山西省大饥,朝廷派阎敬铭去视察赈务。他一路敝车荆服,行李萧然。到任后,穿一身粗糙的“褡裢布”做的官服,并让下属也都穿这样的粗布,有敢穿绸缎者,罚捐饷济灾。五年(1879)三月,吉州知州段鼎耀扣留救灾银,阎敬铭奏请朝廷,查拿治罪。随后,阎敬铭又上奏:“山西、河南、陕西、四川各省差役苦累,请敕分别查办裁减。”奉使大臣恩承、董华过境搔扰地方,加重百姓负担,他上奏光绪皇帝,追究了恩承等人罪责。
光绪八年(1882),阎敬铭再次奉诏入京,升为户部尚书。上任第一天,就亲自看账,并叫来档房司官问账,发现无论是领办、会办、总办,都不知部库的存银几何、出纳情况、盈亏怎样,甚至连算账、看账都不会。阎敬铭立即给皇帝上奏道:“满员多不谙筹算,事权半委胥吏,故吏权日张,而财政愈棼。欲为根本清厘之计,凡南北档房及三库(银库、缎匹库、颜料库)等处,非参用汉员不可。”光绪皇帝准奏。
阎敬铭查了账目,再查三库。其中绸缎、颜料两库,是全国贡品等实物收藏处,堆积如山,毫无章法,颜料、绸缎、纸张等混在一起,月积年累,大都霉烂,无法使用,鼠咬虫蛀,毒蛇成群。进出账目,是两百多年的流水账,无清无结。银库的问题更大,司官、差役,无不-偷盗;掌出纳的掌库、书办,以大秤进、小秤出,天平砝码异常不等,弊端累累。阎敬铭亲自入库清点,清查了二百余年的库藏和出纳账目,震动朝廷内外。他当即斥逐了一批书办和差役,并参奏了号称“四大金刚”原在户部任职的姚觐元(已调任广东布政使)、董儁汉(已调任湖北荆宜施道道员)、杨洪典和旗人启某,使其“革职回籍”。
阎敬铭整顿户部积弊,揭开了许多黑幕,最突出的是揭出了云南省的军费报销案。他查明,在自己入京职掌户部的半年前,云南省当政曾派粮道崔尊彝和永昌知府潘英章,携带巨额公款,进京活动,要把并非军费的款项,纳入军费中报销,中饱私囊。他们先找军机章京、太常寺卿周瑞清,通过此人找署理户部尚书的军机大臣王文韶、景廉行贿关说,以八万两白银的贿款,把云南“军费”报销了结。阎敬铭大刀阔斧地整顿,使言官们打消顾虑,逐渐敢言了。御史洪良品等,接连上奏,要求对王文韶、景廉即行罢斥,听候查办。与此同时,阎敬铭以户部的账目不清、三库混乱,参劾户部司官“含混草率”,进一步把矛头指向王文韶和景廉。清廷在阎敬铭等人敦促下,加紧审理此案。军机大臣景廉被降级,王文韶被逐出军机处;户部云南司主事孙家穆革职赔赃,徒三年;太常寺卿周瑞清革职赔赃,流三千里;永昌知府潘英章、户部主事龙继栋、御史李郁华等,也都被革职流放。其他与此案有牵连的官员,如工部侍郎翁同龢(光绪皇帝师傅)等,都分别受到降级罚薪等处分。这一案件的审理,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件大事。
光绪十年(1884),阎敬铭任军机大臣、各国事务衙门总理。接着,又以户部尚书任协办大学士。次年,补大学士,管理户部事务,授东阁大学士。十二年(1886),他查明八旗浮支库银,奏定章程十条,予以节制。同年,任会典馆总裁。当时朝廷拟令直隶、江苏各省添购机器,制造制钱。阎敬铭奏言,“恐滋市疑虑”。慈禧太后大怒,将他“革职留任”。十五年(1889),慈禧太后筹银两百八十万两,修建颐和园。阎敬铭反对无效,上疏请求回籍,得到允许,遂返回朝邑故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