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渭南市延安精神研究会宣传栏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20-02-01 09:57:28    来源:办公室

  为了加强研究会宣传工作,推进宣传栏管理的科学、规范和经常化,把宣传栏办成内聚人心、外塑形象的园地,成为本会重大活动的宣传阵地和窗口,特制定本办法。 
  一、研究会楼上、楼下两块宣传栏均由宣传委员会具体负责策划和编辑,负责制作、张贴。照片、图片由各专委会提供。
  二、宣传栏要坚持正确的典论导向,主要呈现研究会的活动、成就和先进经验。研究会重大活动的照片和图片,由办公室统一收集整理后交宣传委员会编辑使用。
  三、宣传栏内容必须经主管会长确认后制作、张贴。
  四、宣传栏展出的内容要求每半年更换一次,一年举办两期。
  五、宣传栏的日常管理由宣传委员会负责,要加强维护,定期擦洗,做到整洁、完好、无损,宣传画面要粘贴平整无褶皱。对损坏的宣传栏要及时维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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