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8年1月4日,即杨家沟会议结束后的第七天,习仲勋即以《关于陕甘宁边区老解放区的土地改革问题》为题致信西北局并转中共中央,就调查研究中发现绥属各县土地改革工作出现的问题,向中央作出汇报。全信内容包括五个方面:(一)毛泽东主席报告发表后,获得党内热烈拥护。(二)苏维埃时期的老区,有许多问题与抗战时期的新区,情况有基本上的不同。(三)绥属领导上虽有明确决定,但在各县,凡是开始发动群众的地方,一般的都是过左。(四)在选贫农团、农会领导土改的成员中,要由能代表多数群众利益,并为全村、全乡群众生活所拥护的人来担任,工作团不能包办代替和搞其他形式主义。(五)许多地方,发动群众自发运动。其中关于如何区别老区和新区的情况,习仲勋在信中作了详细说明:“苏维埃时期的老区,有许多问题与抗战时期的新区,情况有基本上的不同。如以一般概念进行老区土改,必犯原则错误。”第一,老区的阶级成份,原来一般订得高,群众不满意,应重新评议,按新规矩办事。第二,中农多,贫雇农少。有些乡村(清涧地区)无一地主和旧富农存在。即真正少地或无地的贫雇农,最多尚不足总户数的 20%。如再平分,即有80%的农民不同意。硬分下去,对我不利。像这样的老区可不平分。最好以抽补办法,解决少数无地或少地农民问题为利。第三,地主、旧富农,也比新区少得多。地主、富农占中国农村 80%左右的观念,在老区必须改变。第四,对老区地主,应查其剥削关系及是否参加劳动与时间来决定。第五,在老区发动群众运动,要坚决反对小资产阶级的“左”倾形式主义。“因此,老区的群众运动,绝不能在形式上与新区一样要求,否则,就是制造斗争,脱离群众。”毛泽东看了习仲勋的信后,非常高兴。立即向习仲勋发来电报,电文说:“我完全同意仲勋同志所提各项意见。望照这些意见密切指导各分区及各县的土改工作,务使边区土改工作循正轨进行,少犯错误。”
1948年1月19日,习仲勋就陕甘宁边区近期的工作特别是防止和克服土改中“左”的偏向问题,再次致电毛泽东。在这份题为“要注意克服土地改革中‘左’的情绪”的报告中,习仲勋列举了九个值得注意的问题:(一)土地革命地区的农民,由于“左”的影响,都不愿意当中农;(二)在土地革命地区,的确中农占优势;(三)在老区,有些乡村贫雇农很少;(四)不应再算老账(特别是政治上的);(五)只有死心塌地跟敌人走,做敌人忠实走狗的,才叫做投机分子,否则均采用感化争取政策;(六)对恶霸,应有明确的定义;(七)老区因土地早经平分(有些地区甚至分过三四次),今天多数还是再加调剂问题;(八)边区土改任务必须与生产救灾结合起来;(九)救灾,各地已真正重视,且均采取细密组织与切实负责,由一人一户,一村一乡去具体解决问题的方针。由于在子洲县、子长县调研时,习仲勋发现“左”倾偏向的种种表现:一些人浑水摸鱼大抓一把而鼓动起来的自发斗争,如子长县栾家坪那里的斗争简直是干部党员的斗争;交口五六十名群众住在地主家里,杀羊宰鸡,每日三餐,早上米饭,中晚馍馍面条,吃喝了八九天,临走时又乱拿一顿。对以上“左”的做法及原因、造成的严重后果,习仲勋在致毛泽东的电报中进行了详细的阐述。
对于以上“左”的做法造成的危害,习仲勋在致党中央和毛泽东的电报中十分痛心地指出:“我看一有‘左’的偏向,不到半月,就可把一切破坏得精光。”毛泽东在接到报告后的次日,即复电习仲勋:(一)十九日来信完全同意。(二)望坚决纠正“左”的偏向。(三)同时注意不要使下面因为纠正“左”而误认为不要动。不久,毛泽东又将习仲勋的电报内容转发全国各解放区,并批示:“完全同意仲勋同志这些意见。华北、华中各老解放区有同样情形者,务须密切注意改正‘左’的错误。”
1948年2月8日,习仲勋又就“分三类地区进行土地改革问题”,致电毛泽东。他首先对三类不同地区的概念作了区别解释:日本投降以前解放的地方为老解放区。日本投降以后至全国大反攻时两年内所占地方为半老解放区,大反攻以后所占地方为新解放区。此种分法,非常切合实际。因而在实行土改的内容与步骤上,应有所不同。即在贫农团与农会的组织形式上,亦应有所不同。否则,费力不讨好。根据这三类地区的不同情况,就应该实行不同的政策。据此,习仲勋向党中央和西北局提出四条建议:(一)陕甘宁边区约有 130万人口的老区,土地都大体上平分了。现在这些地区,不是地主、富农占有土地多,而是中农占有土地多。故要平分,一般都是要动用大部或全部中农的土地,甚至还要动 10%贫农村(户数)的土地。这对农民土地所有权的信心发生动摇,普遍现象是农民都不愿积极生产,认为这次平分了,又不知几年之后,再来平分。故不宜搞平分。(二)在老区不能坚持贫农团领导一切的方针,因为老区的贫农团很复杂,有的是由于地坏、地远,或人口增加,经济困难;有的是遭到灾祸,生活下降;有的是因为吃、喝、嫖、赌,不务正业而致贫。这种贫农团在老区一组织起来,就必然向中农身上打主意,“左”的偏向也就由此而来。(三)老区的地富一般可不扫地出门,在过去分配土地搞得彻底的地方,他们要真正参加劳动、成为中农或新富农者,就不要再动他们的财产。(四)要把发扬民主与土改生产相结合,反对干部强迫命令作风;解决中农负担过重的问题。尤其是关于“负担不公平”问题,习仲勋特别做了说明:“土改以来,各地强调满足贫雇农要求,负担又大,都完全落在中农身上。”并指出这种现象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:“这一倾向,十分危险,有压倒中农、破坏农村经济繁荣之势”。习仲勋的意见和建议受到党中央和毛泽东的重视,毛泽东亲笔修改校订了习仲勋发来的电报稿,并批示:转发晋绥、中工委、邯郸局、华东局、华东工委、东北局。
值得一提的是,习仲勋给党中央和毛泽东的三次致电,有这样两个突出特点:一是文风朴实无华,没有套话,有的放矢,开门见山说问题,体现了党在延安时期优良的文风;二是观点鲜明,对“左”祸之害,毫不留情地予以批评。习仲勋一而再、再而三地就我党工作中的实际问题,致电党中央和毛泽东,直陈己见,一方面可见他的政治勇气,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毛泽东给他题词所表扬的“党的利益在第一位”、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!